隐私政策
上海航泰律师事务所 | 最后更新:2026-09-08 | 生效日期:2026-09-08
一句话摘要:我们只在您主动填写留言表单时收集联系所需的必要信息,用于回复您的法律咨询;不用于任何其他目的,不向第三方出售。如需将这些信息传输出境处理,会单独征求您的同意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政策适用于您访问本网站(www.high-time.cn,含下属产品页面)时发生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。本政策不适用于:
- 您与本所建立委托关系后,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另行签署的授权与信息处理安排(以委托协议及授权文件为准);
- 第三方网站或服务的隐私政策,本网站链接到的外部站点请查阅其各自的政策。
二、我们收集哪些信息
- 您主动填写的信息:称呼、联系方式(电话/微信/邮箱)、咨询方向、留言内容。以上为联系并回复您所必需的最少信息。
- 下载清单时:邮箱地址(仅用于发送您所索取的材料)。
- 访问日志:服务器可能记录 IP 地址、浏览器类型、访问时间与页面,用于安全与故障排查。
- 我们不收集:身份证号、银行账户、生物识别信息、行踪轨迹、医疗健康等敏感个人信息。也请勿在留言中填写此类信息——如案情需要,承办律师会在建立委托关系后通过安全方式获取。
三、收集目的、方式与基础
- 目的:了解您的法律需求,由承办律师与您联系并提供初步咨询服务;向您发送您明确索取的材料。
- 方式:由您在本网站表单中主动填写并提交,不含自动采集(本网站不使用第三方统计与广告追踪脚本)。
- 法律基础:以您的同意为基础;涉及个人信息出境的,另行取得单独同意。
四、保存期限与地点
- 保存期限:自您最后一次联系我们之日起 [待填:建议 24 个月],届满后删除或匿名化处理;如在此之前已建立委托关系,则按执业档案管理规定另行保存。
- 保存地点:本网站服务器位于日本境内(东京),因此您填写的信息会在传输后存储于境外。我们已就此在第 9 条列明您的权利与单独同意安排。
五、我们不会做什么
- 不会出售、出租您的个人信息;
- 不会向第三方提供,除非:法律法规要求、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要求、或您另行书面同意;
- 不会将您的咨询内容用于营销或公开分享(包括作为案例或文章素材,除非已彻底去除可识别要素且另行取得书面同意)。
六、安全措施
我们采取传输加密(HTTPS)、最小化访问控制与访问留痕等措施保护信息安全。需要提示的是:任何网络传输均不能完全保证不被拦截,建议不要在留言中填写超出必要范围的敏感信息。
七、Cookie 与第三方服务
本网站不使用广告类或跨站追踪 Cookie。留言提交功能调用本所自有服务接口(bot.atlalpha.com),该服务仅接收本条第 2 款所列字段。
八、您的权利
- 查阅、复制:联系我们查询我们持有您的哪些信息;
- 更正、补充:信息有误时可要求更正;
- 删除:在保存期限届满前,可随时要求删除;
- 撤回同意:可随时撤回此前作出的同意(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);
- 解释说明:可要求对本政策的具体条款作出说明。
行使上述权利请通过文末联系方式提出,我们一般在 [待填:建议 15 个工作日] 内响应。
九、个人信息出境(重要提示)
本网站服务器位于日本东京。您在本网站提交的信息将传输并存储于日本;如后续案件办理需要在中国境内处理,也可能回传。涉及出境的,我们会在收集时就境外接收方名称、处理目的、处理方式、信息种类另行告知,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。您有权拒绝,但相应地我们可能无法通过该表单为您提供联系与初步咨询服务(您仍可直接致电或发送邮件)。
十、未成年人
本网站面向企业与成年个人。未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请勿自行提交个人信息;确有需要的,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联系。
十一、政策更新
本政策更新时,本页「最后更新」日期会同步调整;涉及您权利的重大变更,我们会在网站显著位置提示。
十二、联系我们
上海航泰律师事务所
地址: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8号 星荟中心 T2-903
电话:+86-156-1851-0281
邮箱:liquanhong@high-time.cn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–18:30
※ 本政策为初稿,标有「待填」处需由李律师确认后填写并生效。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律师法》保密义务相关规定。